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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06年5月17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06年5月18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中國信託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開放式「中國信託六年到期新興主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案
中國信託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開放式債券型投資國內外之「中國信託六年到期新興主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新臺幣200億元整,新臺幣級別100億元、外幣級別等值新台幣100億元,由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並以新臺幣、美元計價發行一案,自106年5月17日申報生效。本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等值新臺幣15億元。
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6個月(含)後,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投資主權債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投資於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之債券,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
該基金6年期滿即終止。基金成立日之次1營業日起即不再接受受益權單位之申購,基金成立日後次1營業日後開放申請買回,但基金未到期前買回,將收取提前買回費用2%並歸入基金資產。
「中國信託六年到期新興主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新臺幣200億元額度涉及資金之匯出入,中國信託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應於募集前取具中央銀行同意函,始得募集該基金。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  李科長  聯絡電話:2774-7253

參、規範投信基金投資外國有價證券之種類及範圍,配合修正投信基金投資高收益債券應遵守之令規定。(金管證投字第1060015898號)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  李科長  聯絡電話:2774-7253

肆、規範投信基金投資高收益債券之相關事項,新增指數股票型基金(ETF)及指數型基金得投資高收益債券及Rule 144A債券。(金管證投字第10600158981號)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  李科長  聯絡電話:2774-7253

伍、發布放寬指數股票型基金(ETF)及指數型基金之投資限制。(金管證投字第10600158982號)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  李科長  聯絡電話:2774-7253

陸、處台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乙案
一、 裁罰時間:106年5月17日
二、 受裁罰之對象:台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許○○君。
三、 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四、 違反之事實理由:台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未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2款規定,於106會計年度第1季終了後45天內(106年5月15日前)公告申報經會計師核閱及提報董事會之106年第1季財務報告。
五、 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4款及第179條第1項規定,就台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違規行為,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24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鍾科長  聯絡電話:2774-7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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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4735   更新日期: 2017-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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