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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會計師防制洗錢注意事項」,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生效。(金管證審字第10600232921號)

性質別:會計師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6月26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審字第10600232921號

訂定「會計師防制洗錢注意事項」,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生效。
附「會計師防制洗錢注意事項」

正本: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本:行政院法規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均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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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4607   更新日期: 2017-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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