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告期貨商得受託從事期貨交易之交易所及種類。(金管證期字第1030040361號)
2014-11-28
性質別:期貨商及期貨交易輔助人、期貨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1月28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期字第1030040361號
主旨:公告期貨商得受託從事期貨交易之交易所及種類。
依據:期貨交易法第5條。
公告事項:
公告馬來西亞衍生性商品交易所(Bursa Malaysia Derivatives Bhd)及其上市之Crude Palm Oil Futures 及FTSE Bursa Malaysia KLCI Futures為期貨商得受託從事期貨交易之交易所及期貨契約。
正本: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本:中央銀行、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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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4-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