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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有關專營期貨商、兼營期貨商及外國期貨商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檢查表與期貨商財務比率月報表格式。(金管證期字第1040002008號)

性質別:期貨、財務報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月29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期字第1040002008號

一、訂定有關專營期貨商、兼營期貨商及外國期貨商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檢查表與期貨商財務比率月報表格式如附件。
二、本令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會計年度生效,並自期貨商申報一百零四年第一季財務報告開始適用;本會一百零三年六月九日金管證期字第一0三00二一八00號令,自一百零四會計年度廢止。
三、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八十三年九月二十三日(八三)台財證(法)字第0一九00號函,依本會一百零四年1月29日金管證期字第10400020083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正本: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本:行政院法規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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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4725   更新日期: 2015-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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