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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4條、第14條之1、第18條發布事宜。(金管證交字第1040051241號)

性質別:股權股務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2月25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交字第1040051241號

修正「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第十四條之一、第十八條。

附修正「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第十四條之一、第十八條

正本: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本:行政院法規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均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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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4380   更新日期: 201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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