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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06年4月5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06年4月6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處台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乙案
一、裁罰時間:106年4月5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台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許○○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台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未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1款規定,於105會計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106年3月31日前)公告申報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之105年度財務報告。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4款及第179條第1項規定,就台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違規行為,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24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鍾科長  聯絡電話:2774-7343
 
參、修正證券商向大陸地區主管機關申請成為QFII及投資大陸地區銀行間債券市場之相關申報規範。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商管理組  吳科長  聯絡電話:2774-7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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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3905   更新日期: 2017-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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