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人園地 證基會投服中心 案例 1.林先生近來常於報章證券版看到有某通訊社以「新聞形式」刊登個股營收及獲利 之利多消息的廣告,希望了解該訊息是否可作為購買股票判斷之依據? 處理情形 近一年來報章證券版常有某通訊社以「新聞形式」刊登個股營收及獲利之利多消息的廣告 ,係有心人為招攬生意及配合其推介股票之手法。投資人千萬不要貿然作為購買股票與否
之唯一依據,必須要先確認該「新聞形式」之廣告是否真實,以免招致損失而求償無門。 案例 2.陳君申訴表示,其購買甲證券商發行A普通股組合型認購權證四百張,該權證於 91.9.13到期,91.9.11為最後交易日,當時該權證已在價內,有些許獲利,然由於最後交
易日前因成交量不大,導致陳君無法在市場上出清,而於91.9.13到期後向證券商申請履 約,唯此時證券商告知必須先行繳納履約價金後方能給付結算價差,陳君因無法支付此龐
大金額,故只得放棄該獲利,其表示既然實務上證券商大多以現金結算,為何不像期貨交 易般直接以現金餘額結算給付價差,而必須先繳交鉅額價金,除有資金積壓之成本外,獲
利也不多,請問其所述是否有理? 處理情形 經查投資人購買甲證券商發行之A普通股組合型認購權證,其公開銷售說明書就發行條件 有關履約給付方式係採:「證券給付,惟發行人得選擇以現金結算。華僑及外國人購買本
認購權證,發行機構一律以現金結算方式履約。」,一般實務上證券商發行之認購權證到 期大多約定採此方式。 《回目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