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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成立新聞稿

93.07.01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於本(九十三)年七月一日依該會組織法第三十四條規定正式成立,我國的金融監理制度正式邁向一個銀行、證券、保險合併監理的新里程碑。該會會址位於台北縣板橋市縣民大道二段七號十四樓,第一任主任委員由前台糖董事長龔照勝出任,常務副主任委員由前財政部常務次長張秀蓮出任,其他委員包括黃顯華、呂東英、凌氤寶、李賢源及吳琮璠。該會下設銀行局、證期局、保險局及檢查局等四局,並於會本部下設綜合規劃處、國際事務處、法律事務處及資訊管理處等四處。金管會各委員學經歷簡介如後附件。

  金管會成立後,原隸屬於財政部之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監理工作,均自財政部移出由該會負責,實現金融監理一元化,提供更有效率、更有效能之金融監理服務品質,以健全金融機構業務經營、維持金融穩定及促進金融市場發展。

  金融產業之效率與健全與否,對經濟發展具有重大影響,因此金融監理制度也一直受到各界的關心。政府一向致力推動金融改革,金管會的成立,主要是著眼於國內金融機構業務經營已有跨業整合現象,而國際間之金融監理趨勢,包括英國及鄰近的日本、韓國,為配合金融體系結構改變,以及經營環境多元化之需要,均已設立了一元化的金融監理主管機關。

依據新上任的金管會主委龔照勝的理念,未來該會監理重點如下:


一、自由化與國際化,讓我國的金融規範與制度能與國際接軌。

二、立法從寬、執法從嚴,讓我國的金融產業變成有國際競爭力的產業。

三、建構以服務導向為主的金融管理文化,協助金融機構提升獲利能力及改善資產品質。

四、積極加強內部組織功能的整合,以及不同金融業別在法規面的整合。

五、與中央銀行及財政部加強溝通合作,並加強與業者溝通,使金融環境更為健康而有效率。

附件: 行政院金管會新聞稿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