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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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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東貝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新臺幣72萬元。(金管證審罰字第1100361877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裁處書 
受文者:如正副本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5月6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審罰字第1100361877號
受處分人:吳○○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外國人之國籍及居留證編號:略
地址:略
主旨:東貝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東貝公司)未依規定期限(重行或補行)公告申報108年度、109年第1季、第2季及109年度財務報告,爰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4款及第179條規定,處東貝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吳○○新臺幣72萬元罰鍰。
事實:
一、東貝公司前未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2款規定公告申報109年第1季財務報告,經本會以109年5月18日金管證審字第10903623281號函、同年6月19日金管證審字第1090348104號函、同年7月23日金管證審字第10903635721號函、同年8月18日金管證審字第10903558761號函、同年9月25日金管證審字第10903645871號函、同年11月2日金管證審字第10903652741號函及110年4月8日金管證審字第11001340181號函限期補行公告申報,惟該公司屆期仍未辦理。
二、東貝公司前未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2款規定公告申報109年第2季財務報告,經本會以109年8月18日金管證審字第10903558761號函、同年9月25日金管證審字第10903645871號函、同年11月2日金管證審字第10903652741號函及110年4月8日金管證審字第11001340181號函限期補行公告申報,惟該公司屆期仍未辦理。
三、東貝公司前公告申報108年度財務報告經會計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之查核報告,經本會以109年9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90370140號函、同年11月2日金管證審字第10903652741號函及110年4月8日金管證審字第11001340181號函限期重行公告申報,惟該公司屆期仍未辦理。
四、東貝公司未於109會計年度終了後4個月內(110年4月30日適逢補假日順延至110年5月3日)公告並申報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之109年度財務報告。
理由及法令依據:
一、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1款、第2項及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及營運情形公告申報特殊適用範圍辦法第3條第1款規定,已依本法發行有價證券之公司,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公告並申報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之年度財務報告;國內未上市、未上櫃公司及興櫃外國公司因作業時間確有不及,致無法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得延長至每會計年度終了後4個月內公告申報;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4款規定,不依規定製作、申報、公告、備置財務報告者,處新臺幣24萬元以上48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另依同法第179條規定,法人及外國公司違反本法之規定者,除第177條之1及前條規定外,依本章各條之規定處罰其為行為之負責人。
二、查東貝公司核有下列事項違反證券交易法規定,爰依同法第178條第1項第4款及第179條規定,以東貝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為受處分人,處新臺幣72萬元罰鍰:
(一)東貝公司前未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2款規定公告申報109年第1季及第2季財務報告,經本會以110年4月8日金管證審字第11001340181號函限期補行公告申報,惟該公司屆期仍未辦理。
(二)東貝公司前公告申報108年度財務報告經會計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之查核報告,經本會以110年4月8日金管證審字第11001340181號函限期重行公告申報,惟該公司屆期仍未辦理。
(三)東貝公司未於109年度終了後4個月內(110年4月30日適逢補假日順延至110年5月3日)公告申報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之109年度財務報告,核已違反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1款、第2項及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及營運情形公告申報特殊適用範圍辦法第3條第1款規定。
繳款方式:
一、繳款期限:自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繳納。
二、請依本會證券期貨局檢附之繳款單注意事項辦理繳納。
注意事項:
一、受處分人如不服本處分,應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58條第1項規定,繕具訴願書經由本會(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18樓)向行政院提起訴願。惟依訴願法第93條第1項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訴願之提起並不停止本處分之執行,受處分人仍應繳納罰鍰
二、受處分人如逾本處分所定繳款期限不繳納罰鍰者,即依行政執行法第4條第1項但書規定,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辦理行政執行。
正本:吳○○先生
副本:東貝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先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主計室、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秘書室、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瀏覽人次: 2374   更新日期: 202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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