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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06年11月21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06年11月22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康和期貨股份有限公司違反期貨管理法令裁處案
一、裁罰時間:106年11月21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康和期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康和期貨)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期貨交易法第119條第1項第2款、期貨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及第4項前段
四、違反事實理由:康和期貨經本會許可經營期貨經紀業務,該公司「國內/國外期貨商品當沖交易作業規範說明」未報經董事會通過納入其內部控制制度,核已違反期貨管理法令。
五、裁罰結果:依期貨交易法第119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康和期貨新臺幣12萬元罰鍰。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期貨管理組 羅科長 聯絡電話:2774-7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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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3141   更新日期: 201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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