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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08年3月8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08年3月11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群益投信申報第一次追加募集「群益產業型投資等級公司債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群益15年期以上電信業公司債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案
群益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追加募集「群益產業型投資等級公司債ETF傘型基金之群益15年期以上電信業公司債ETF基金」,總面額新臺幣200億元,自108年3月8日申報生效。該基金為開放式指數股票型基金,第一次追加募集後合計最高發行總面額為新臺幣400億元,保管機構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李科長  聯絡電話:2774-7253
 
參、處三洋紡織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證券代號1472)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108年3月8日
二、受裁罰對象:三洋紡織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證券代號1472) 為行為之負責人黃○○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之1、行為時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0條及第14條第1項規定。
四、違反事實理由:三洋紡織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於105年5月11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對持股69.51%之子公司裕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增資案,並分別於105年6月30日及同年8月15日以現金269,693仟元及對裕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之貨幣債權156,196仟元,作為對該子公司增資之股款,其中以債權轉作資本金額已達實收資本額20%,惟未於事實發生日前洽請會計師就交易價格之合理性表示意見,及該公司未將該增資案相關資料提交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核已違反行為時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0條及第14條第1項規定。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7款及第179條第1項規定,對該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處罰鍰新臺幣24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蔡科長  聯絡電話:2774-7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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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55889   更新日期: 2019-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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