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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08年5月9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08年5月10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
貳、處亞洲時尚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108年5月9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亞洲時尚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陳○○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4條第4項、第14條之1、第36條第1項及第2項。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
(一)亞洲時尚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亞洲時尚)未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2項、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及營運情形公告申報特殊適用範圍辦法第3條第1款規定,於107會計年度終了後4個月內公告並申報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之107年度財務報告。
(二)亞洲時尚未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2款規定,於107會計年度第2季終了後45日內(107年8月14日前)公告並申報經會計師核閱及提報董事會之107年第2季財務報告,經本會處以罰鍰並多次限期補正,該公司屆期仍未辦理。
(三)亞洲時尚未依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18條及第19條規定申報內部稽核人員之資料、108年度稽核計畫及107年度稽核計畫執行情形,另未依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資格條件及專業進修辦法第9條規定申報會計主管之姓名及前一年度之進修情形等資料,亦未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公告申報107年11月份至108年2月份之每月營運情形。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及第179條規定,就亞洲時尚之上開違規行為,分別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24萬元、48萬元及24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詹科長 聯絡電話:2774-7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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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29287   更新日期: 20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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