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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09年4月8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09年4月9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
 
貳、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受僱人員違反證券管理法令之處分案
一、處分時間:109年4月8日。
二、受處分之對象: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分公司前業務人員莊○○。
三、處分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56條、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18條第2項第9款規定。
四、違反事實理由: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分公司前業務人員莊○○有與客戶借貸款項之情事,核已違反證券管理法令。
五、處分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56條規定,命令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停止桃園分公司前業務人員莊○○2個月業務之執行。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商管理組 許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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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6264   更新日期: 202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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