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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38條規定,訂定證券商財務報告之表格名 稱及書表格式,自編製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第一季財務報告開始適用。(金管證券字第 1090361183號)

性質別:證券商、財務報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3月26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券字第1090361183號
 
一、依據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三十八條規定,訂定證券商財務報告之表格名稱及書表格式如附件;本書表格式自編製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第一季財務報告開始適用。
二、證券商財務報告除應依本規定格式揭露資訊外,並應依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辦理。
三、本令自一百零九年四月一日生效;本會一百零八年二月十九日金管證券字第一○九○三六○四○七號令,自一百零九年四月一日廢止。
 
 
 
授權單位主管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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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19156   更新日期: 202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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