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最新法令函釋

中央內容區塊

修正「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二十三條格式八之七(金管證審字第1090364819號)

性質別:財務報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0月21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審字第1090364819號
 修正「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二十三條格式八之七。
  附修正「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二十三條格式八之七。
 

相關附件

瀏覽人次: 7847   更新日期: 2020-10-23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