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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1年11月11日台財證一字第0910153850號函停止適用。 (金管證發字第1110380523號)。

性質別:募集發行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2月10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發字第1110380523號

主旨: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一日台財證一字第O九一○一五三八五○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正本: 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貼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本: 行政院法規會、本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瀏覽人次: 5041   更新日期: 202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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