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最新法令函釋

中央內容區塊

依據「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40條規定,訂定期貨商財務報告之表格名稱及書表格式,自即日生效。(金管證券字第11103806451號)

性質別:期貨商及期貨交易輔助人、證券商、財務報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2月24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券字第11103806451號
 



一、依據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四十條規定,訂定期貨商財務報告之表格名稱及書表格式如附件。
二、期貨商財務報告除應依本規定格式揭露資訊外,並應依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辦理。
三、本令自即日生效;本會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一月二日金管證券字第一O九O三六四七八二一號令,自即日廢止。




授權單位主管決行
 

相關附件

瀏覽人次: 5127   更新日期: 2022-02-24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