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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鼓勵境外基金深耕計畫」。(金管證投字第1060050246號)

性質別:境外基金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函

受文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2月28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投字第106005024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修正後「鼓勵境外基金深耕計畫」、修正對照表及境外基金管理辦法問答集

主旨:有關修正「鼓勵境外基金深耕計畫」及境外基金管理辦法問答集一案,請轉知所屬會員知悉,請查照。
說明:
一、境外基金機構符合本會所定條件者,得於每年6月底前檢證向本會申請認可,同時一併提出欲適用之優惠措施,本次修正旨揭計畫之評估指標,自即日起適用。
二、另修正本會證券期貨局網站之境外基金管理辦法問答集「貳、境外基金總代理人」及「伍、鼓勵境外基金深耕計畫」。

正本: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
副本: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均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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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4039   更新日期: 201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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