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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部分條文及「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議事手冊應行記載及遵行事項辦法」第三條、第六條(金管證交字第1110380914號)

性質別:股權股務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3月4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交字第1110380914號
 
 修正「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部分條文及「公開發行
    公司股東會議事手冊應行記載及遵行事項辦法」第三條、
    第六條。
 
  附修正「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部分條文及「公開
    發行公司股東會議事手冊應行記載及遵行事項辦法」第三
    條、第六條



    授權單位主管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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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13040   更新日期: 202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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