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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期貨市場監視準則」部分條文,及「期貨交易所暨結算機構非股東(會員)董事及監察人遴選辦法」第四條、第五條,名稱並修正為「期貨交易所與結算機構非股東(會員)董事及監察人遴選辦法」之令。(金管證期字第1110383374號令)

性質別:期貨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23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期字第1110383374號
 修正「期貨市場監視準則」部分條文,及「期貨交易所暨結算機構非股東(會員)董事及監察人遴選辦法」第四條、第五條,名稱並修正為「期貨交易所與結算機構非股東(會員)董事及監察人遴選辦法」。
 附修正「期貨市場監視準則」部分條文、「期貨交易所與結算機構非股東(會員)董事及監察人遴選辦法」第四條、第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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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3281   更新日期: 2022-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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