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38條規定,訂定證券商財務報告之表格名稱及書表格式如附件。(金管證券字第1150381435號)
2026-04-30
性質別:證券商、財務報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30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券字第11503814354號
一、依據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三十八條規定,訂定證券商財務報告之表格名稱及書表格式如附件。
二、證券商財務報告除應依本規定格式揭露資訊外,並應依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辦理。
三、本令除格式一至格式二之一、格式四及格式八之五自一百十七會計年度生效外,自即日生效;本會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金管證券字第一一四O三八五六O九七號令,除格式一至格式二之一、格式四、格式八之五及格式八之六自一百十七會計年度廢止外,自即日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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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6-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