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新聞稿

中央內容區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06年5月26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06年5月31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三、元太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上櫃公司,證券代號8069)原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前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私募之普通股股票6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600,000,000元乙案,前因該公司申報書件有應記載事項不充分情事,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6年5月9日予以停止申報生效。該公司於106年5月23日及25日提出補正,申請解除停止申報生效,並將副本抄送相關單位,本案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68條第2項準用第16條第1項規定,自106年5月25日起重新起算申報生效日,如無重大異常情事,屆滿7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  陳科長  聯絡電話:2774-7120

貳、各上市公司106年4月份董事監察人持股異動及設解質情形
 
參、各上櫃公司106年4月份董事監察人持股異動及設解質情形
 
肆、各興櫃公司106年4月份董事監察人持股異動及設解質情形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交易組  高科長  聯絡電話:2774-7413
 
伍、核准景順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募集「景順2023目標到期新興主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本(26)日核准景順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國內募集投資國內外之債券型基金「景順2023目標到期新興主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下簡稱該基金),以新臺幣及美元計價發行,總面額新臺幣200億元整,由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該基金應於核准後6個月內開始募集,30天內募集最低成立金額新臺幣15億元。
原則上,自基金成立日起6個月後,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該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投資於主權債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該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投資於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之公司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註冊或掛牌之債券,不得低於該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
該基金6年期滿即終止。基金成立日之當日起即不再接受受益權單位之申購,基金成立日後即開放每日買回,但基金未到期前買回,將收取提前買回費用2%並歸入基金資產。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  李科長  聯絡電話:2774-7253

相關附件

瀏覽人次: 4445   更新日期: 2017-05-31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