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新聞稿

中央內容區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08年1月18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08年1月19日生效:無。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群益投信申報第二次追加募集群益產業型投資等級公司債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群益15年期以上科技業公司債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群益10年期以上金融債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案
群益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追加募集群益產業型投資等級公司債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群益15年期以上科技業公司債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群益10年期以上金融債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各新臺幣200億元,自108年1月18日申報生效。該基金為開放式指數股票型基金,第二次追加募集後合計最高發行總面額各為新臺幣600億元,保管機構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李科長  聯絡電話:2774-7253
 
參、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受僱人員違反證券管理法令之處分案
一、處分時間:108年1月18日
二、受處分之對象: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前業務人員劉○○。
三、處分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56條、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
人員管理規則第18條第2項第3款規定。
四、違反事實理由: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前業務人員劉○○有受理客戶對買賣有價證券之種類、數量、價格及買進或賣出之全權委託情事,核已違反證券管理法令。
五、處分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56條規定,命令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停止業務人員劉○○6個月業務執行。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商管理組陳科長  聯絡電話:2774-7476
 
瀏覽人次: 47214   更新日期: 2019-01-18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