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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正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違規處分案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通過對禮正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禮正投顧)違反法令之處分案,金管會於會同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以下簡稱投信投顧公會)辦理業務檢查時,發現禮正投顧有違反相關法令規定之情事,依投顧相關法令規定核處警告及罰鍰新臺幣60萬元整。
一、裁罰時間:108年7月16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禮正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1條第1項、第103條第1款、第113條第12款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管理規則第10條第1項、第11條第2項。
四、違反事實理由:
(一)本會證券期貨局會同投信投顧公會赴禮正投顧辦理實地查核期間,發現公司辦理證券投資顧問業務,電腦幾無留存業務作業資料,經於查核第1、2日分別表明次日約詢研究部門及業務部門全體人員,公司以相關人員出差、私事為由臨時缺席;第3日經請公司在場人員通知外出人員返回辦公處所受訪,仍表示無法返回,且留守人員無法清楚解釋日常業務作業;另公司亦以主管人員請假為由無法受查主管人員之電腦。以上情事,顯示公司有規避本會檢查其業務,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
(二)禮正投顧辦理提供客戶證券投資分析與建議作業,有未保存投資分析報告之副本、紀錄情事,違反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管理規則第11條第2項規定。
(三) 禮正投顧辦理認識客戶(KYC)作業,有部分客戶資料表內容填寫不完整、與客戶續約時未更新客戶資料等情事,違反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管理規則第10條第1項規定。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3條第1款及第113條第12款規定,處禮正投顧警告及罰鍰新臺幣60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 
聯絡電話:2774-7253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瀏覽人次: 18380   更新日期: 2019-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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