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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近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上市櫃公司應注意資訊公開及財務報告公告期限

因應近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疫情,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醒上市櫃公司,如於農曆春節期間因該事件發生重大影響財務業務狀況,應於1月30日開盤前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說明,落實資訊公開相關規定,俾利投資人進行判斷。
金管會表示,因應疫情的發展,會計師事務所派遣同仁赴大陸執行審計工作時,應充分考量同仁的安全,若因此延後赴大陸之時程,致上市櫃公司無法於規定期限內公告申報108年度財務報告時,公司得依「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及營運情形公告申報特殊適用範圍辦法」第4條第1項第1款「遭受地震、水災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及第2項規定,檢具無法如期公告申報之理由、證明資料及擬展延之期限,向金管會申請核准。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聯絡電話:(02)2774-7191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瀏覽人次: 26965   更新日期: 202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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