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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06年11月24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06年11月27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凱基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凱基六年到期新興市場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案

凱基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開放式債券型投資國內外之「凱基六年到期新興市場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新臺幣200億元整,新臺幣級別50億元、外幣級別等值新臺幣150億元,由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並以新臺幣及美元(等值新臺幣150億元)計價發行一案,自106年11月24日申報生效。本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等值新臺幣15億元。

原則上,該基金自成立日起6個月後,投資於新興市場之國家或機構所保證、發行、承銷或註冊之債券,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含)。

該基金6年期滿即終止。基金於成立日之次一營業日即不再接受申購,自成立日後之次一營業日即開放每日買回,但於基金到期日前買回者,將收取提前買回費用2%並歸入基金資產。惟於基金成立日之次一營業日(含當日)起至第六個營業日(含當日)期間,經理公司不收取買回費用(含短線交易費用)。

「凱基六年到期新興市場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等值新臺幣200億元額度涉及資金之匯出入,凱基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應於募集前取具中央銀行同意函,始得募集該基金。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蘇科長  聯絡電話:2774-7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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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3573   更新日期: 2017-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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