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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07年2月9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07年2月12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商管理組許科長  聯絡電話:2774-7161
參、處彥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彥陽科技)負責人罰鍰乙案
一、裁罰時間:107年2月9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彥陽科技為行為之負責人吳○○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之1、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下稱處理準則)第3條第2項。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彥陽科技資金貸與子公司Promaster Technology corp新台幣130,000千元,截至106年3月24日止尚餘71,291千元已逾一年未收回,核有違反處理準則第3條第2項規定。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7款及第179條第1項規定,就彥陽科技之違規行為,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24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廖科長  聯絡電話:2774-7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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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3439   更新日期: 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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