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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07年7月23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07年7月24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
貳、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 李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253
參、處華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107年7月23日
二、受裁罰對象:華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楊○○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2第6項規定、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5條第3項。
四、違反事實理由:華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之公司章程規定獨立董事不得少於3人,截至107年3月30日僅剩1席獨立董事,已有獨立董事不足章程規定之情形,該公司雖已公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相關事宜,惟因董事會未依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5條第3項規定,規劃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致107年6月29日股東常會仍無法完成獨立董事選任,核有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2第6項「獨立董事因故解任,致人數少於章程規定者,應於最近一次股東會補選之」規定。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2款及第179條規定,處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24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  陳科長  聯絡電話:2774-7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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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3014   更新日期: 2018-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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