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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07年11月5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07年11月6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三、和昇休閒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停止股票公開發行案
和昇休閒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公司,證券代號2720)經財政部臺北國稅局中北稽徵所認定歇業他遷不明,致無法履行證券交易法相關義務,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爰依公司法第156條之2第4項規定停止該公司股票公開發行。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張科長  聯絡電話:2774-7409

四、祥翊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公司,證券代號6676)申請廢止前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8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329797號函同意申報生效之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0,000,000股,暨107年9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116717號函同意變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數為25,600,000股,及每股發行價格調整為25元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廢止在案。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林科長  聯絡電話: 2774-7311

貳、有關證券商、期貨商、期貨信託事業、期貨經理事業、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及證券金融事業分派盈餘或撥補虧損規定(金管證投字第1070340254號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李科長  聯絡電話:2774-7253

參、野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違反洗錢防制相關規定處分案
一、裁罰時間:107年11月5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野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洗錢防制法第7條第1項、第4項、第5項、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第5條第3款及第6條第1項第3款第1目。
四、違反事實理由:公司未明訂一般風險客戶之定期審查年限,致未能定期檢視其辨識客戶及實質受益人身分所取得之資訊是否足夠,並確保該等資訊之更新;久未更新國家風險名單,將FATF建議之未遵循或未充分遵循國家或地區列為中度風險國家,不利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作業之執行,核有違反洗錢防制相關法令規定。
五、裁罰結果:依洗錢防制法第7條第5項規定,核處罰鍰新臺幣50萬元整,並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2條規定,予以糾正。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曾科長  聯絡電話:2774-7401

肆、預告訂定「證券期貨業及其他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金融機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實施辦法」草案。(金管證發字第1070340007號)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游科長  聯絡電話: 2774-7103

伍、預告修正「會計師防制洗錢辦法」草案及廢止「會計師防制洗錢注意事項」。(金管證審字第1070340013號)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廖科長  聯絡電話: 2774-7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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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45699   更新日期: 2018-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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