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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10年4月13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10年4月14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處金品軒鍊金廠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110年4月13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金品軒鍊金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品軒公司)負責人蘇OO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2款、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4款規定。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金品軒公司未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2款規定公告申報109年第2季財務報告,經本會處以罰鍰,並數次限期補行公告申報,惟該公司屆期仍未辦理。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4款及第179條規定,就金品軒公司之上開違規行為,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72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鍾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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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2899   更新日期: 202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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