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40條規定,訂定期貨商財務報告之表格名稱及書表格式,自即日生效 。(金管證券字第10903604071號)
2020-02-19
性質別:證券商、期貨、財務報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2月19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券字第10903604071號
一、依據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四十條規定,訂定期貨商財務報告之表格名稱及書表格式如附件。
二、期貨商財務報告除應依本規定格式揭露資訊外,並應依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辦理。
三、本令自即日生效;本會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九月二十一日金管證券字第一○七○三三三二九九三號令,自即日廢止。
授權單位主管決行
相關附件
瀏覽人次:
4174
更新日期:
2020-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