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部分條文及「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部分條文。(金管證券字第1060032840號)
2017-09-14
性質別:證券商、期貨、財務報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9月14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券字第1060032840號
發文字號:金管證券字第1060032840號
修正「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部分條文及「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部分條文。
附修正「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部分條文及「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部分條文
附修正「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部分條文及「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部分條文
正本: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本:行政院法規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均含附件)
副本:行政院法規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均含附件)
相關附件
瀏覽人次:
4352
更新日期:
2017-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