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最新法令函釋

中央內容區塊

發布有關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2條第2項規定本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之令。(金管證券字第1060047129號)

性質別:證券商、財務報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2月8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券字第1060047129號

一、 依據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二條第二項規定辦理。
二、 依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二條第二項規定,本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係指本會證券期貨局網站「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下載專區」(網址:http://www.sfb.gov.tw)公告之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適用之IFRSs。
三、 本令自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生效;本會一百零五年十月二十日金管證券字第一○五○○四○一四六號令,自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廢止。

正本: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本:行政院法規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瀏覽人次: 4529   更新日期: 2017-12-08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