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最新法令函釋

中央內容區塊

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部分條文及第十一條附表七、附表九、第十九條附表二十二、附表二十三(金管證發字第1100364979號)

性質別:募集發行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1月30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發字第1100364979號
 
 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部分條文及第十一
    條附表七、附表九、第十九條附表二十二、附表二十三。
  附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部分條文及第 
    十一條附表七、附表九、第十九條附表二十二、附表二十
    三

相關附件

瀏覽人次: 24306   更新日期: 2021-12-01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