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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作業委託他人處理應注意事項」。(金管證投字第1120383717號令)

性質別: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券投資信託事業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8月31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投字第1120383717號
訂定「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作業委託他人處理應注意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附「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作業委託他人處理應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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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3874   更新日期: 202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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