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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證券承銷商取得包銷有價證券出售辦法」第二條、第四條。 (金管證券字第1120385096號令)

性質別:證券商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14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券字第1120385096號
 修正「證券承銷商取得包銷有價證券出售辦法」第二條、第四條。
  附修正「證券承銷商取得包銷有價證券出售辦法」第二條、第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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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3392   更新日期: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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