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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條、第十一條、第三十一條。(金管證審字第1120386049號)

性質別:財務報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28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審字第1120386049號
 修正「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條、第十一條、第三十一條。
  附修正「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條、第十一條、第三十一條。
    



  授權單位主管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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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3663   更新日期: 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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