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最新法令函釋

中央內容區塊

修正「 有價證券得為融資融券標準」第二條、第八條。(金管證投字第1120364320號)

性質別:信用交易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8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投字第1120364320號
修正「 有價證券得為融資融券標準」第二條、第八條。
 附修正「 有價證券得為融資融券標準」第二條、第八條。


  授權單位主管決行

相關附件

瀏覽人次: 2946   更新日期: 2023-12-29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