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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鼓勵境外基金深耕計畫」。(金管證投字第1130381200號)

性質別:境外基金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28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投字第1130381200號
附件:如文
主旨:檢送修正「鼓勵境外基金深耕計畫」內容如附件,請轉知總代理人並請其轉達境外基金機構配合辦理。
說明:
一、本次修正旨揭計畫主要對長期獲認可之業者提供自由選擇運用優惠措施之彈性、調整境外基金機構在臺設置據點管理資產規模衡量基準及新增境外基金機構在臺據點投資研究團隊人數增列為評估項目,提供更多境外基金機構參與深耕計畫之誘因,自即日起適用。
二、另配合修正本會證券期貨局網站之境外基金管理辦法問答集「伍、鼓勵境外基金深耕計畫」,俾利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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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3373   更新日期: 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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