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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期貨管理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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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八 八十八年度各期貨交易所交易量統計表一、 期貨業務概況 


為配合政府推動亞太區域金融中心之政策,以建構完整金融體系,俾提供國人多元化之理財與避險管道,本會積極推動我國期貨市場之建制與發展,並於八十六年六月一日公布施行「期貨交易法」,隨後並陸續發布「期貨商設置標準」等市場建置必備之子法,為本國期貨市場之建立,奠定法制化之基礎。此外,並依既定之時程與計畫,督導成立國內第一家期貨交易所-臺灣期貨交易所,於八十七年七月二十一日開業,同時並推出第一個期貨商品-「台股指數期貨契約」上市交易。 

台股指數期貨契約自開始交易,期貨電腦系統運轉正常,市場交易、結算制度運作亦稱順暢,截至八十八年十二月底為止,取得本會核發之許可證照且開始營業之期貨業者計有專營期貨商二十五家、外國期貨商六家、兼營期貨業務之證券商四十三家及證券商兼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一百零七家,另期貨交易人開戶數方面,已達二十二萬餘戶,其中自然人為二十二萬五千一百餘戶,法人為九百二十一戶。 

台股指數期貨契約上市一年以來,經各界努力,國內交易人逐漸熟悉期貨實務,並滿足投資大眾避險需求,臺灣期貨交易所於開市週年時再度推出新商品--「電子類股價指數期貨契約」及「金融保險類股價指數期貨契約」,俾便國內期貨市場商品多元化,由於電子類股及金融保險類股現貨交易佔國內股市成交值比重七成以上,對有避險需求之交易人而言,提供了適當的操作工具,亦對國內期貨市場之發展,有莫大助益。 

本會除將持續推動法人參與期貨市場,督導臺灣期貨交易所適時推出新種期貨契約商品以因應市場之需求及研議期貨服務事業之建立以活絡市場交易外,亦將強化相關風險控管機制與業者自律組織功能,俾利本國期貨市場之穩健發展。 

二、 一年來重要措施 

(一)成立「我國期貨市場發展推動小組」 

為持續規劃建構本國期貨市場,本會於八十七年十月九日邀集學者、專家及相關單位組成「我國期貨市場發展推動小組」,定期就我國期貨市場未來發展方向,分成「活絡期貨市場」、「新商品開發及電腦系統建置」、「期貨交易之風險控管」、「推動期貨市場國際化」及「強化自律組織功能」等五個主題進行討論,歷經一年來定期開會研商,各個議題均已依既定時程完成多項規劃事項。 

(二)推動新期貨商品上市交易 

為提供現貨市場投資人多元化之避險管道,業已督導臺灣期貨交易所完成「電子類股價指數期貨契約」及「金融保險類股價指數期貨契約」契約規格及交易、結算制度之規劃,並於八十八年七月廿一日順利上市交易。 

(三)推動法人機構參與本國期貨市場 

為建立法人投資機構之避險管道,並活絡本國期貨市場交易,以健全市場之交易結構,本會除已開放證券自營商、外國專業投資機構、境內外外國法人、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參與國內期貨市場外,將再循序引導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勞工退休及保險基金、郵政資金及金融、保險機構等投入期貨市場。 

(四)持續開放國外期貨商品交易 

依據「期貨交易法」第五條之規定,期貨商受託從事之期貨交易,其種類及交易所以主管機關公告者為限。截至八十八年十二月底為止,經本會許可之國外期貨交易,計有三十八家期貨交易所,二百二十四種期貨契約商品。 

(五)持續培育期貨專業人才 

為培育期貨市場專業人才,本會督導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辦理期貨商業務員資格測驗事宜,自該測驗舉辦以來,截至八十八年度十二月底止共計錄取三萬六千五百三十二名期貨業務員,並指定台北市期貨商業同業公會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為辦理期貨商業務員職前訓練及在職訓練之機構,截至八十八年十二月底為止,計有八千五百九十七人次參加上揭訓練課程。 

(六)制定並研修期貨相關管理法令 

國內期貨市場建立後,期貨商家數日益增加,期貨從業人員需求激增,為使期貨交易順利進行並兼顧保障期貨交易人權益,本會於八十八年一月份修正「期貨商負責人及業務員管理規則」,以加強對於期貨商負責人及業務員等從業人員之行為規範,另為強化期貨商風險控管機制,於八十八年七月份發布「期貨商客戶保證金專戶設置、使用及控管應行注意事項」,以強化期貨商「客戶保證金專戶」之內部控管作業,並保障期貨交易人之權益。 

三、 規劃中重要措施 

(一)積極檢討修正期貨相關管理法規,以建制完備之管理架構,俾利期貨市場之穩健發展。 

(二)賡續督導臺灣期貨交易所研擬並推出新種期貨契約,以因應市場之需求。 

(三)為因應本國期貨市場未來發展,將持續研擬「期貨交易法」授權訂定之相關法規;包含對期貨顧問事業、期貨信託事業及期貨經理事業之相關管理規則或管理辦法,以期適時開放期貨服務事業。 

(四)積極推動臺灣期貨交易所從事國際性宣導工作、並與國際性期貨交易所洽簽備忘錄,並研議規劃引進國外期貨商及期貨服務事業來台參與期貨業務之可行性,俾利本國期貨市場國際化。 

(五)持續推動台北市期貨商業同業公會建立完善自律規章及機制,並研議籌劃成立全國單一期貨自律組織,以強化期貨業界之自律功能。 

(六)為推動教育宣導與人才培育,將持續督導台北市期貨商業同業公會與臺灣期貨交易所等舉辦交易宣導說明會,以加強投資人對期貨交易之觀念;並委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擴大舉辦期貨課程,加強期貨商業務員之職前、在職訓練,以培育期貨市場專業人才。 

表七 期貨商及期貨交易輔助人家數統計表 
 

種 類 年 度 本國期貨自營商 本 國 期 貨經 紀 商 外 國 期 貨 商 臺 灣 分 公 司 期 貨 交 易 輔 助 人
專 營 兼 營 專 營 兼 營 專營複委託 接受一般客戶 委託暨複委託 總 公 司 分公司
總 公 司 分公司 總 公 司 分公司
85年度 - - 16 5 - - 9 2 - -
86年度 - - 22 8 - - 8 2 - -
87年度 6 3 26 16 42 117 8* - 86 481
88年度 9 2 26 19 42 209 6 - 107 565


一、*: 含停業中專營複委託期貨商一家。 

二、自營商、經紀商、交易輔助人統計數以許可證照核准函日期為準。 

表八 八十八年度各期貨交易所交易量統計表 

瀏覽人次: 6823   更新日期: 202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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