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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法務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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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務業務概況及重要措施:

(一) 配合證券暨期貨業務,修訂相關法規 
  為健全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配合相關制度之建立,適時修正證券暨期貨相關法規。 

(二) 為配合推動兩岸業務,擬具相關法規 
  為配合兩岸往來採取「積極開放、有效管理」之政策,以及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之需要,積極修正兩岸關係條例及其相關子法有關證券及期貨業務部份之規定,以促進兩岸金融往來及交流。 

(三) 負責證券、期貨之罰鍰案件,有關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逾期不履行之移送 
  依行政執行法將因違反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所生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逾期不履行之案件,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行政執行處等專責機關辦理,並配合各執行處行政執行相關事宜,以確保國家公法上金錢債權之實現,建構公平守法的投資環境。

(四) 本年度完成增修訂之法規: 
  計有修正「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會計師法」、制定「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發布「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期貨顧問事業設置標準」等。 

瀏覽人次: 5562   更新日期: 2011-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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