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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受讓光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經紀業務及資產設備案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宏遠證券)受讓光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光隆證券)經紀業務及資產設備。
        宏遠證券為提升受託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模,爰經雙方股東會決議宏遠證券受讓光隆證券經紀業務及資產設備,並於光隆證券之原址設置分支機構;受讓後宏遠證券經紀業務據點增為10處。
        為擴大證券商營業規模及提升競爭力,本會鼓勵證券商整併以強化證券商經營體質。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商管理組 
聯絡電話:(02)2774-7476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瀏覽人次: 14242   更新日期: 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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