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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06年12月6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06年12月7日生效:無。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三、台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2314)申請撤回申報前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私募之無擔保及有擔保到期強制轉換公司債其嗣後所轉換之普通股股票65,359,386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653,593,860元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撤回在案。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陳科長  聯絡電話:2774-7120
 
貳、處盛達電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104年12月5日
二、受裁罰對象:盛達電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陳○○。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4條第3項、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資格條件及專業進修辦法第3條。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盛達電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申報106年第3季財務報告,未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第3項,由符合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資格條件及專業進修辦法第3條規定之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2款及第179條第1項規定,就盛達電業股份有限公司前開違規行為,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24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鍾科長  聯絡電話:2774-7133
 
瀏覽人次: 2710   更新日期: 2017-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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