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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07年2月8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07年2月9日生效:無。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處新禾航電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乙案
一、裁罰時間:107年2月8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新禾航電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王○○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1第2項、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19條。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新禾航電股份有限公司未於106年會計年度終了前申報107年度稽核計畫,遲至107年1月16日始完成申報,核有違反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19條規定。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4款及第179條第1項規定,就新禾航電公司上開違規行為,對為行為之負責人處新臺幣24萬元罰鍰。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鍾科長 聯絡電話:2774-7343
 
瀏覽人次: 2777   更新日期: 2018-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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