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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再次提醒,108年1月1日起公開發行公司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公報,及108年1月份營運情形之公告期限延長至108年2月15日

我國已於108年1月1日與國際同步接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IFRS 16),IFRS 16與原國際會計準則 17「租賃」之主要差異,在於承租人改採用單一租賃模式,除短期租賃或低價值標的資產外,應於財務報表內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並計提折舊費用及利息費用,致對部分承租資產較多之公司影響較大,因此提醒財務報告閱表者注意該公報導入對財務報表之影響。
另因應108年農曆春節連續假期,金管會前已於108年1月2日公告,公開發行公司公告並申報108年1月份營運情形之期限延長至108年2月15日,提醒公司及早因應,並提醒投資人注意公告日期。
聯絡單位:證期局會計審計組
聯絡電話:2774-73433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瀏覽人次: 34090   更新日期: 2019-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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