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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08年4月9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08年4月10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
 
貳、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報發行「元大台灣特別股混合高股息20指數投資證券」案解除停止申報生效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報發行「元大台灣特別股混合高股息20指數投資證券」乙案,前因該公司有「證券商發行指數投資證券處理準則」第7條第2項規定之情事,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8年3月29日予以停止申報生效。該公司於108年4月2日提出補正,申請解除停止申報生效,依「證券商發行指數投資證券處理準則」第10條第1項規定,自108年4月2日起重新起算申報生效日,如無重大異常情事,屆滿12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商管理組  許科長  聯絡電話:2774-7161

參、處遠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108年4月9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遠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遠揚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王○○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1第2項、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下稱處理準則)第19條。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查遠揚公司未依規定期限申報107年度稽核計畫執行情形,遲至108年3月5日始辦理申報,核已違反前揭處理準則之規定。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4款及第179條第1項規定,就遠揚公司上開違規行為,對為行為之負責人處新臺幣24萬元罰鍰。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鍾科長  聯絡電話:2774-7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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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9878   更新日期: 2019-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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