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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09年11月17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09年11月18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
三、久陽精密股份有限公司(上櫃公司,證券代號5011)申報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0,000仟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200,000仟元一案,前因該公司有應行記載事項不充分情事,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9年11月10日予以停止申報生效。該公司業於109年11月13日提出補正申請解除停止申報生效,並將副本抄送相關單位,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6條第1項規定,自109年11月13日起重新起算申報生效日,如無重大異常情事,屆滿12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 張科長雅珺 聯絡電話:(02)2774-7147
 
貳、路博邁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違規處分案
一、裁罰時間:109年11月17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路博邁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洗錢防制法第7條第1項、第4項、第5項、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第8條第2款、第9條第4款暨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2條。
四、違反事實理由:公司尚未將客戶姓名及名稱檢核之比對與篩檢邏輯及檢視標準、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態樣之監控程序(包括監控態樣之參數設定、金額門檻、預警案件與監控作業之執行程序等)予以書面化,不利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作業之執行,核有違反洗錢防制相關法令規定。
五、裁罰結果:依洗錢防制法第7條第5項規定,核處罰鍰新臺幣50萬元整,並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2條規定,予以糾正。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蔡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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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5591   更新日期: 20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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