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新聞稿

中央內容區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10年1月22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10年1月25日生效:無。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兼營期貨信託事業違反期貨管理法令處分案
一、裁罰時間:110年1月21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元大投信)。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期貨交易法第119條第1項第2款、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4條第1項第3款、第6條第2項、第33條及期貨信託事業管理規則第6條第1項。
四、違反事實理由:金管會對元大投信兼營期貨信託事業辦理業務檢查,發現元大投信辦理期貨信託基金之追加募集配售作業,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有效性不足,核已違反期貨管理法令。
五、裁罰結果:依期貨交易法第119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元大投信罰鍰新臺幣36萬元,以及命令其委託非公司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事務所之會計師專案審查改善後之內部控制制度,並出具審查報告。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期貨管理組 林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115

參、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違反證券管理法令處分案
一、處分時間:110年1月22日
二、受處分之對象: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統一證券)。
三、處分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65條及第178條之1第1項第4款、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
四、違反事實理由: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內部控制制度有未定期重啟防火牆,致複委託下單斷線之情事,前開人為過失造成服務中斷,且電腦系統發生異常時,未能及時提醒投資人用其他下單方式,顯見相關配套措施不夠周延,核已違反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規定。
五、處分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之1第1項第4款規定處統一證券新臺幣24萬元罰鍰,及同法第65條規定予以糾正處分。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商管理組 吳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216
瀏覽人次: 3733   更新日期: 2021-01-22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