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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證券商公平待客原則評核機制

為利金融服務業重視並落實金融消費者保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於104年底訂定「金融服務業公平待客原則」,作為金融服務業推動與執行金融消費者保護之參考,且為協助業者瞭解自身落實公平待客原則情形,金管會業已建立「金融服務業公平待客原則評核機制」,自108年起實施。
金管會持續推動證券商公平待客原則,108年首度表揚評核成績排名前20% 的6家綜合證券商,109年表揚前20% 的6家專營證券商,並由評核表現績優之證券商簡報分享落實公平待客原則的實務經驗,以利同業互相學習及精進對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之實務做法。
繼108年首次對綜合證券商評核,今年(110年)為第二次對綜合證券商進行評核,受評之綜合證券商(計30家)應於 110年4月底前將公平待客原則落實情形之自評結果報送金管會。金管會預計將於評核後於7月份發布評核結果。為持續精進評核機制及鼓勵證券商加強推動落實公平待客,今年新增「顯著進步獎」,就未進到排名前20%,但較前次受評進步顯著業者,取一至三名頒發獎項。
金管會表示,鼓勵證券商具體落實公平待客原則,從管理階層由上而下,根植公平待客原則於企業文化,促使證券商在發展業務的同時重視公平待客原則與金融消費者保護。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商管理組 
聯絡電話:(02)2774-7286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瀏覽人次: 5186   更新日期: 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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