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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11年6月21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11年6月22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無。

貳、處億泰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負責人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111年6月21日
二、受裁罰對象:億泰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億泰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王OO。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第4項及第7項。
四、違反事實理由:億泰公司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向該公司提出111年度股東常會議案,惟億泰公司未將所提議案列入股東常會議案,已違反公司法第172條之1第4項規定。
五、裁罰結果: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第7項規定,對該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處罰鍰新臺幣24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 謝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100

參、發布有關「證券商管理規則」第59條之1第1項及第63條第2項規定之令(金管證券字第1110381688號)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商管理組 許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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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3609   更新日期: 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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